湖南财经工业职院思想政治课部根据工作需要并报请学院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聘教师2名。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由思想政治课部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参与业务指导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2名,岗位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聘用形式可以是底薪外聘,也可以是外聘兼课。
(二)招聘对象:面向全社会
(三)报名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硕士均为思政相关专业(含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或法律类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其他不宜担任应聘岗位职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湖南财经工业职院思想政治课部网页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8日17:00截止。
联系人:张老师(13974795959)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免费。
3.需提供的资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各一份、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邮箱hncgyszb@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外聘报名”字样,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来电确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提请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试教、聘用前资格终审。试教考核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试教,聘用前资格终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教
试教于2018年8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试教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为确保招聘质量,参加试教考核人员的试教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六)公示
试教考核结束当日在思想政治课部网页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学院组织人事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湖南财工院纪检监察审计0734-3174200
湖南财工院组织人事处0734-3171948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思想政治课部
2018年8月20日